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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不是论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来源: 詹成付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时间: 2017-08-07 10:45:00 阅读量: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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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理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民政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慈联自201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会员权益、促进行业发展、推动行业自律、参与政策法规制定、弘扬慈善文化、进行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逐步在业界取得认同。这期间,既有成功的喜悦,也有曲折的苦涩,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对于刚刚4岁的中慈联,对于定位于慈善领域“联合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中慈联,对于走好今后路程的中慈联,都是十分宝贵的,我们要一样珍惜,认真汲取。在此,我对全体理事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表示崇高的敬意。 

  民政部非常重视中慈联这次理事会的召开。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荐刘福清同志到中慈联任副会长、秘书长。刘福清同志曾先后在国家审计署驻民政部审计局、中纪委监察部驻民政部纪检组、民政部规划财务司以及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担任过重要职务,既有丰富的政府部门工作经历,又有多年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经验。我们有理由相信,刘福清同志一定能够团结各位副会长、各位理事,与大家一起把中慈联发展好,也希望各位理事、秘书处以及全体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配合福清同志,不忘初心,开拓进取,把中慈联的各项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当前,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越来越好,这都得益于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慈善工作、对慈善组织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仅以2016年为例,全国人大颁布并实施了《慈善法》,国家有关方面还出台了多项鼓励扶持政策。比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公益性捐赠三年结转政策已经落实;慈善捐赠物资减免税优惠范围不断扩大;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问题首次明确;公益性社会组织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有关问题得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这都是2016年政府在慈善领域出台的政策,当然我们认为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相比,与党和政府提供的越来越好的慈善环境政策相比,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对慈善工作和慈善组织的期盼相比,我们目前所做的一切都还是初步的,还应当发挥更好的作用。中慈联作为行业组织应当深刻总结4年的历程,走好自己今后的路程。为此,我提几点建议和意见供各位理事参考。 


  第一,要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确保中慈联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系的要求,中央在社会组织建设领域中,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提出了若干法律政策要求,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组成部分。作为民政部登记并管理的社会组织,中慈联要带头学好用好这些法律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中慈联工作的党员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同时,要引导会员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第二,要不忘使命,增强定力。这是确保中慈联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每一个社会组织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如果忘记自己的职责,丢掉自己的使命,这个社会组织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理由。中慈联是慈善组织领域的行业自律组织,这是中慈联区别于其他行业组织,区别于慈善组织的重要分水岭,也是成立这一组织的“初心”。记得当时中慈联成立之初,就向社会郑重承诺:中慈联不搞募捐、不做具体的慈善项目、不与其他慈善组织争资源、自己不做慈善组织,中慈联的“四不”清单鲜明地体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和理由。4年过去了,我们要回头总结一下,看一看我们哪些方面坚持了初心,哪些方面做的还不够,哪些方面违背了初心。要增强定力,好的继续坚持,不好的尽快纠正,尽快回归到《章程》规定的使命上来。

 

  第三,要聚焦主业,循序渐进。这是确保中慈联健康发展的重要方法和价值观支撑。中慈联《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共9项,即弘扬慈善文化、参与政策制订、维护会员权益、推动跨界合作、开展评比表彰、开展人才培训、促进国际交流、推动行业自律,承办政府部门、会员和其他机构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从理论上讲,这9个方面都可以做,都应当做好。但在一定时期,当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时,都做好很难做到,这就要区分轻重缓急,有一个统筹安排,如果战线拉得太长、摊子铺的太大,人才没有,资金没有保障,管理上跟不上,工作质量上不去,最后很可能没有一件事做得很好。要有功成不必在我,久久为功的意识,从能办到的事情做起,从社会最需要的事情做起,每年根据人力物力办2-3件事情。有些事情如论坛、研讨会不是不可以办,但应当少办、俭办、接地气地办。《慈善法》颁布后,慈善更多的应是做不是说,不是在那“论”,中慈联要组织会员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帮他们办实事、解难事;要总结宣传推广会员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帮助群众解忧愁的好经验;要对不守规矩的会员进行调查处理,公开曝光,弘扬慈善的正能量等等。总之,要坚持在正确的时间办正确的事情。

 

  第四,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服务。这是确保中慈联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中慈联与会员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指导关系,要保持中慈联对会员的吸引力,只有不断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服务,深入挖掘慈善行业发展的真正需求,做好行业信息服务,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促进行业交流,帮助整合资源、化解矛盾,凝聚行业力量,真正成为行业的服务者,助力慈善事业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更多更好的作用。

 

  办好一个社会组织,政府的支持很重要,会员的共同努力很重要,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努力同样不能忽视。现在我们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国”字号社会组织,在内设机构、分支机构审批权利下放后,普遍存在一种贪大求全现象、一种虚胖现象:社团组织盲目发展会员,盲目设立分支机构、内设机构;基金会盲目设立专项基金、内设机构,有的甚至还在那偷偷发展会员;社会服务机构(民非)也按捺不住也搞名堂,这种外延性扩张、盲目扩张,风险很大。我们社会组织的盲目扩张行动也应当得到遏制。同时对于秘书处的工作人员,要牢记“一个意识”,提倡“三种精神”。“一个意识”,就是规矩和法纪意识。中慈联是社会组织不是政府部门,不能代替民政部对外发声;是行业组织不是具体的慈善组织,功能定位要精准。中慈联要充分尊重和发挥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地位和作用,不能以其他任何形式、不能由任何个人代替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进行决策。秘书处要守法纪、讲规矩,切实执行理事会通过的各项规定和决定,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未经批准,谁也不能以个人名义代表中慈联对外表态。“三种精神”,第一种是工匠精神,做任何事要沉得下心,稳得住神,耐得住寂寞;第二种是学习精神,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秘书处的能力和水平;第三种是自律精神,切实做到严于律己。我在今年年初民政系统的登记管理机关的视频会上讲,做慈善管理工作必须要有信仰,要有敬畏,不该拿的钱一分钱都不能拿,不该动的钱一分钱都不能动,动了就是犯罪,必须有这种敬畏意识。否则的话,你就不要做这项工作,你去做企业,堂堂正正去挣大钱。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中慈联明年也将召开换届大会。希望中慈联全体同仁团结一致,砥砺前行,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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