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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高能】中山大幅提高低保标准,速览~

来源: 慈善中山 时间: 2017-03-27 17:07:00 阅读量: 162

好消息好消息

利民群众福祉又来啦

中山市低保标准又有新举措了

这次调整更给力,涵盖面更广

受惠群众再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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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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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方案,决定从2017年1月起大幅提高我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629元提高到800元,年内再根据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已提标至800元的基础上再按12%的增幅将低保标准调增至896元,比去年标准629元提高42.5%,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市历史上第12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悉,广东省民政厅根据经济及物价水平将全省各市分为四类,其中广州、深圳为一类城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二类城市,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肇庆(不含所辖县)为三类城市,其他市为四类城市,并对不同类别的城市制定了不同的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要求。

具体是怎样

来来来

让数据来说明

1、提标后低保人数预计增加4000多人增幅50%。

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介绍,将从今年4月起按新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按目前最新低保名册补发1-3月调整标准差额。

2、1月起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大幅提高,低收入对象人数将是原来的近4倍。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1.5倍亦将相应调整为897元至1344元。估计低收入对象将由原先的1176户3147人增至约4000户12500人,人数约为原来的四倍,增加约2824户9353人。

3、低保家庭中的四类特困对象,每月增发低保分类救助金358元。

低保家庭中无子女的 “双老”家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和长期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等分类救助对象,按低保标准896元的40%增加每月分类救助金358元。重度残疾人对象继续按现行中山市残疾人补助标准发放补助金。城镇“三无人员”每月保障金相应调整为1274元/人(含最低生活保障金896元、分类救助金358元、医疗补贴20元)。

4、预计市镇两级财政将增加投入5000多万元。

5、今年一季度全市发放低保金1200多万元。

哇,政府辣么体恤群众

怎能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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