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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 时间: 2016-04-14 14:48:10 阅读量: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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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扎实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至2015年底,全省成立民办社工机构1018家,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超过1.6万个,持证社工人数达到4.3万人,年经费投入量达11亿元,注册志愿者513万人,均位居全国前列,但仍存在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不高、一线专业社会工作者流动率大、志愿服务组织的总量较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未能充分调动等问题。为落实省领导有关“专业社工、全民义工”的指示精神,完成民政部下达给我省开展“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部省合作重点事项,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培育发展志愿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志愿服务,根据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使专业社会工作发挥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作用;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度,满足服务对象的多样化需求,推进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调发展,不断促进我省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增进福祉。把社工专业化、义工全民化纳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领域推进,专业引领。分领域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同一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引导志愿者辅助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立足需求,统筹发展。从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多领域统筹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使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相互促进联动发展

二、试点方式

“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按1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1个志愿服务组织+N名志愿者”(1+1+N)模式在省、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等层面分别推进。各地试点工作以专业社工服务领域为主线,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由各地自行选定,服务区域可以为市、县(市、区)、镇(街道)或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按中央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执行。志愿服务记录按《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规范志愿者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49号)和《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细则》(另行制订)执行。

(一)省级试点。

建立广东省灾害社工服务队,依法登记培育广东省救灾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害社会工作者与灾害志愿者的联动机制。定期对专业救灾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进行培训、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当我省乃至全国发生灾害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介入时,及时赴往灾区为受灾群众提供服务。

(二)地区试点。

各地市民政部门负责本市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可选择基础好、领导重视、积极性高的县(市、区)、镇(街道)或社区,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为主线进行试点。

2016年,珠三角地区每个市至少在3个不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试点,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市至少在1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试点。

2017年,珠三角地区每个市至少在5个不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试点,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市至少在3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试点。

2018年,珠三角地区每个市至少在8个不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试点,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市至少在5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试点。

、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到2018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专业性强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都有相对稳定的一线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引领,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与服务记录证明,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至2018年,全省着力培育发展300个管理规范、群众认可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服务和志愿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1.探索分领域服务的区位布局、人员配备与服务内容。在试点地区已有服务领域的基础上,重点发展老年人、青少年、医务、禁毒戒毒、社会救助等领域的专项服务,适度拓展其他领域的专项服务,探索各领域专项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设置情况、区位布局、经费投入等基本情况,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项服务提供政策和实践依据。

2.提升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提升试点地区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实务能力,通过举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领域培训、研讨、工作坊等,重点培养在救灾、老年人、青少年、医务、禁毒戒毒、社会救助等领域从事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储备在重点服务领域从事服务的社会工作骨干人才,提升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水平。

3.探索专业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的模式。着力培育发展立足社区、服务群众的志愿服务组织,探索社工机构固定联系若干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固定联系一定数量志愿者的机制,试点以区域、服务领域为单位培育发展志愿者组织。规范志愿者招募、培训及使用的长效机制,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的年度方案,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地本年度试点工作方案报省厅社会工作处备案,方案内容包括确定试点工作的服务领域、覆盖区域、投入经费、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服务人数、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发展计划。

(二)实施阶段。

各地应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要采取得力的措施,认真落实试点要求、加大试点力度、丰富试点内容、深化试点工作、提升试点成效。

(三)评估阶段。

各地应在每年年底对本年度的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省厅将组织工作组赴各地进行年中、年末考评,并将各地的年度试点工作情况按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的不同标准进行通报,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下年度试点方案,评估结果作为省厅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社会工作经费分配的重要参数。2018年底完成终期评估,提炼总结成功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省厅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省试点工作。组长由刘洪厅长担任,副组长由王长胜副厅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厅社工处,计财、救灾、社救、政权、福利、事务、社会组织管理局等处室局负责人和部分专家任成员。各地试点工作由各地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省厅从2016年起将分领域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今年将重点培训救灾、老年人、青少年、医务、禁毒戒毒、社会救助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试点工作的相应领域专业社会工作者优先接受免费培训。分领域建立我省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才库,分领域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三)完善政策。各地要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同服务领域、服务对象的特点和规律,在试点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分领域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各地应以稳定人才队伍为目标,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可适当引导承接方聘用在同一领域服务超过5年的一线社会工作者。将在同一领域服务年限作为各级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在享受积分入户、住房保障、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方面提出优先建议;鼓励各地对在同一领域服务时间超过5年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一线社会工作者给予工资补助。开展志愿者专题培训教育,鼓励志愿者骨干成长为专业社工,推进志愿服务的专业化、经常化、岗位化。

(四)落实经费。各地要高度重视“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将这项工作做为一项重要民政工作来抓,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加大对专业社会工作的经费投入。省厅将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部分经费对欠发达地区试点给予支持,用于人员开支、服务费用、志愿者补贴等。

(五)总结推广。各地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内容,以点带面,梯次推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推广试点经验。

 

 

                      广东省民政厅

                      2016年2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卉  李卫湘  020-83312007  833467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厅各直属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印发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专业社工 全民义工”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6]2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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